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
浙工程辦〔2020〕2號
關于做好2020年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
高級研修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創業導師隊伍質量,更好地滿足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發展內在要求和學生對創新創業教育的迫切需求,強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高水平導師隊伍建設,發揮其在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中的引領示范作用,經商省教育廳同意,決定實施2020年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務
(一)組織創業導師骨干培訓。安排創業導師骨干高級研修培訓計劃220人,各高校名額分配參照《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班名額分配表》(附件1)。
(二)推進創業導師團隊建設。通過實施高級研修計劃,著力創建一批承擔引領培育高校青年教師尤其是創業指導教師專業成長的高質量高水平發展的導師團隊。
(三)促進創業教育成果產出。以成果產出為導向,通過專業項目培訓、典型經驗分享、優秀案例打磨等多種形式,積極探索創業教育培訓和實踐模式。
二、承辦單位遴選
(一)遴選名額
面向全省遴選6所高校作為承辦單位,分別開設高校創新創業課程建設與教學、競賽項目指導、項目培育孵化、創業園區管理等四個方向的高級研修班,總人數220人,每個班30~40人,其中:課程建設與教學類2個、競賽項目指導類2個、項目培育孵化類1個、創業園區管理類1個。
(二)申報條件
申報高校須有豐富的創業教育培訓實施與管理經驗,原則上為入選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高校,在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設施、實驗設備、圖書資料等方面有較好條件,擁有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專門導師力量(教育部萬名優秀創新創業導師或全省知名的創新創業教育領域專家),且高級研修班項目負責人須為本校在職教師,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課程建設與教學類:須在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研究方面成績突出,曾主持國家、省級精品課程并曾獲國家、省級教學成果獎等。
2.競賽項目指導類:須在指導創新創業項目方面成績突出,曾作為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獲互聯網+或“挑戰杯”創業大賽國賽金獎。
3.項目培育孵化類:須指導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成功孵化并產生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項目估值在1000萬以上或帶動就業100人以上。
4.創業園區管理類:須在運營管理創業園區方面成效突出,所負責的創業孵化基地獲評省級以上雙創示范基地或眾創空間等。
(三)遴選程序
1.院校自主申報,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組織專家按公開招標、擇優選拔的原則評審確定。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5日(周二),請各申報單位于2020年8月25日(周二)17:00前將《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申報表》(附件2)紙質稿寄送至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并將電子稿發送至327331758@qq.com。
(四)工作要求
承辦單位須在2020年9月30日(周三)前完成高級研修計劃的各項任務,主要包括:
1.參照《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管理并安排參訓學員的學習和生活。
2.指導學員了解創新創業教育領域新知識、新技術、新動態、新進展。
3.以工作坊形式指導學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能力提升工作,時間不少于10天。
4.指導學員總結提升創新創業教育研究成果和教育管理經驗,并形成書面成果(工作案例),數量不少于參訓學員數的60%)。
(五)保障條件
1.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與承辦單位簽訂任務書,并向研修班項目負責人頒發聘書。
2.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以實際參訓人數按照3000元/學員的標準向承辦單位撥款補助,專項用于高級研修班的正常支出。
三、培訓學員選拔
(一)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承擔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教學任務的在職教師或管理人員。
3.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心創新創業教育和指導幫扶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且具有良好從事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基礎和發展潛力。
4.在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優秀,各高校優先推薦參加過2016~2020年創業導師培育省級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者。
(二)選拔方式
1.采取學員自主申報、所在高校根據高級研修班類別限額推薦、研修班項目負責人及專家聯合評選的方式確定入選學員名單。如學員第一志愿名額已滿,須服從第二志愿調劑分配。
2.請各高校于2020年8月25日(周二)17:00前將《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學員申報表》(附件3)、《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學員推薦匯總表》(附件4)紙質稿寄送至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并將電子稿發送至327331758@qq.com。
(三)計劃實施
高級研修計劃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集中培訓,開展2~3天授課培訓,主要開設創新創業前沿理論與發展動態課程;第二階段:名師工作坊,由研修班導師確定數個研究方向,分組帶領學員開展為期2周左右的課題研究和項目教學;第三階段:成果分享會,集中1天時間分享各課題組研究情況,匯報研究成果,并推薦不少于學員數60%的工作案例參評省級優秀工作案例。
(四)保障條件
1.參加研修計劃并考核合格的學員將頒發統一結業證書,提交優秀工作案例者將優先納入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人才庫推薦人選。
2.參訓學員的培訓經費由承辦單位在浙江省創業導師實施指導辦公室劃撥其補助經費中統籌,參訓學員的住宿費及差旅費由選派單位承擔。
四、時間安排
(一)8月15日前:下發通知文件。
(二)8月16日—8月25日:符合條件高校提交申報材料,各高校推薦學員。
(三)8月26日—8月31日: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完善研修計劃實施方案。
(四)9月1日—9月5日:確定學員分班名單。
(五)9月6日—9月30日:承辦單位實施研修項目。
(六)10月8日前:承辦單位提交項目實施書面總結。
五、聯系方式
1.聯系人:宋琳娜,電話:0579-82282448、13857979830,郵箱:327331758@qq.com;傅新忠,電話:0579-82282447、13566993701。
2.郵寄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浙江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浙江師范大學行政中心北樓415室),郵編:321004。
附件:1.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名額分配表
2.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承辦單位申
報表
3.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參訓學員
申報表
4.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高級研修計劃參訓學員
推薦匯總表
浙江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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